2017年1月14日 星期六

中華民國人

作者tengobo (潶痞)
看板Gossiping
標題歸還手機反挨告!失主嗆「你態度差」她怨:好心
時間Sun Jan 15 02:41:19 2017

基本上是兩個案件

第一個案件已經偵結就代表手機不是被偷

第二個案件目前還沒有結果

所以讓我們繼續看下去

不過至少從對話來看 我討厭手機失主

感覺是故意鬼扯蛋 意圖使人罵髒話 然後提告

http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170114/849177.htm

冤家路窄!女網友Vanessa在臉書爆怨公社PO文表示,去年4月意外撿到一支手機,與失主連繫後約在警察局將手機交還,沒想到好心的善舉卻反遭失主提告竊盜。雖然整起事件已經告一段落,但Vanessa意外在臉書發現廖姓失主,氣得她怒批「看到想起來就火大,你是不是欠我們一個道歉?」

Vanessa受訪時表示,2016年4月時先生意外撿到一支手機,當時手機呈現關機狀態,一開機就發現有聯絡電話等訊息,因此立即撥號尋找失主,「那天晚上正好要從台北回桃園,先生就跟對方說會路過林口可以幫他送,我當時很累,問我先生說幹嘛不叫他自己來拿就好?我先生還反問『如果今天是你掉手機會不會很著急?』」

不顧妻子Vanessa反對,夫妻倆一同驅車前往林口某警局將手機交還給失主,「沒想到連一聲謝謝都沒有,那位廖先生(失主)立刻開口,『我沒有使用到手機的損失你要怎麼賠償我?如果不給和解金就告你竊盜!』」令Vanessa當場傻愣在原地。

事後廖男真的提告竊盜,Vanessa為此也跑了上法院,幸好法律最後還她清白,終於在10月收到不起訴書,「雖然最後沒有被吉(告)成,但我還是很不爽,好心將手機送還卻被當成小偷對待,以後人真的不要太好!」

原本看似已經告一段落的案件,卻又在偶然間再起漣漪。Vanessa日前透過臉書幫朋友尋找健身房,沒想到卻意外發現廖男臉書,原本已經趨於平靜的怒火再次被點燃,氣得到爆怨公社PO文,「媽媽我帶著2個小小孩睡在車上等爸爸做筆錄到天亮,你知道嗎?你是不是欠我們一個道歉?」

廖男獲悉自己成為討論焦點後,透過友人表示希望可以截取「爆怨公社PO文」,「我需要那個截圖,麻煩一下,先搜(蒐)個證,(告不告)再看她誠意!」甚至還表示自己當時有向Vanessa道歉與道謝,反控「他自己態度不佳被警察扣住關我屁事?」

針對廖男的對話內容,Vanessa表示,「我並沒有收到道歉與感謝,而且什麼是『態度不佳被警察扣留?』好心幫他送回去還被當小偷,態度很難好吧?我先生也只問很晚了能送妻小回家嗎,這樣就被扣留了!我不求什麼,我只希望能夠得到你的一句道歉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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噓 GGrunrundela: 分類 01/15 02:42
→ meredith001: 阿呆耶 撿到手機就找垃圾桶丟掉或者踢進水溝裡就好了 01/15 02:42
→ meredith001: 傻傻的歸還還被智障亂嗆何苦呢 01/15 02:43
推 erogod: 一樓禿頭 01/15 02:44
推 gn00029914: 一樓頭禿 01/15 02:44
推 fablife: 我會丟垃圾桶,要不然上法院喔 01/15 02:44
推 BRANFORD: 送警局就仁至義盡了,還面交 01/15 02:44
→ BlueBird5566: 三不五時就說要告 看來是個song 棍 01/15 02:45
噓 mimi1020b: Nl:我態度差? 01/15 02:46
推 oldmanjoe: 可以吉誣告 01/15 02:47
→ tengobo: 我看過Google 誣告很難成立 01/15 02:48
推 call032ss: 說個笑話: 台灣最美麗的風景是人 01/15 02:48
推 Jimny5566: 一樓是禿頭嗎?他不是下面軟軟的? 01/15 02:49
→ BRANFORD: 這個誣告有機會成立吧 01/15 02:50
推 putik541: 性別對了,不能酸母豬~~趕快讓這篇沉下去吧 01/15 02:50
→ sexygnome: 道謝完再去告竊盜? 01/15 02:52
→ tengobo: 反正還是建議先告下去再說... 01/15 02:53
推 v19791119: 感恩臺灣就是有這種人,讓大家越來越不敢幫助別人 01/15 02:54
→ Tars: 還好我比較懶 撿到東西都幫忙藏在附近的草叢而已 01/15 02:55
→ tengobo: 機車上有別人錢包 先拍照報警就對了 01/15 02:55
推 zzxx1322: 這也太雞八了吧 我以後不幫人好了 省事 01/15 02:56
→ s75830: 歸還還被吉金北七,當然要拆機殺肉啊! 01/15 02:57
推 leion: 這丈夫腦袋進水喔 交給警察就是最好的辦法 01/15 02:57
推 xulei: 最美風景 01/15 02:57
→ leion: 我看這事八成以後會成為這對夫妻吵架的常客 01/15 02:58
→ yadohime: 撿到東西直接交給派出所就對了,不用在那邊聯繫 ~ 01/15 02:59
推 DongRaeGu: 誣告罪吉下去就好了 01/15 03:03
→ fernand: 真衰,下次就不要自己連絡失主,直接給鴿子去處理就好了 01/15 03:06
推 godnnn: 誣吉給他死! 01/15 03:06
推 user1001: 我曾掉了幾隻手機,從沒找回來過...原來就是別人怕事 01/15 03:10
推 cynthiajul: 還好性別正確不會被罵母○,不然本板也一堆人要被吉了 01/15 03:11
推 kjm1104: 撿到寄去離島警局 叫他自己想辦法拿 01/15 03:11
推 mftd: 拿到警局就好了,有時不要太會幻想這世界會有什麼真善美 01/15 03:11
推 takeyourtime: 如果我遇到這種人,我會當場開扁,這樣是傷害罪不是 01/15 03:13
→ takeyourtime: 竊盜罪XD 01/15 03:13
推 justfunk1: 台灣最美的風景 01/15 03:14
推 raikataiwan: 缺德的人會有報應的,希望這對夫妻不要失去對人的善 01/15 03:18
→ raikataiwan: 念 01/15 03:18
→ BDG: 真的是吃人夠夠 超過六個月也不能請求報酬 01/15 03:25
→ karta1271642: 真的人太好。。。,之前撿到手機直接送警局但做筆 01/15 03:26
→ karta1271642: 錄浪費我一堆時間 01/15 03:26
推 greensdream: 之前撿到錢包也被警察問是不是你偷的,那時候還未成 01/15 03:28
→ greensdream: 年,被嚇到以為這輩子完了要被警察當小偷了,還好最 01/15 03:28
→ greensdream: 後沒事。 01/15 03:28
推 wmtsung: 人善被人欺... 01/15 03:3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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